【西元2002年7月,台东】
「喂,李逢时,跟我们到海边去吧?」大个儿王超站在我前面,表面上是再询问,实际上在命令我。
「好。」我低着头回答。
王超和他的小喽喽放声大笑,对我的懦弱与唯命是从感到得意,这不是第一次,也不是最後一次,我知道。
我的名字是李逢时,今年十月即将满十五岁,我没有父母,育幼院院长告诉我,我在襁褓时就被遗弃在李NN家前,李NN将我送到警局,我的父母没有出现,於是我被送到育幼院。
院长说,李NN捡到我前不久,她的儿子和孙子因为船难去世了,儿媳抛下她远走,只剩她孤家寡人。因此,在我被送到育幼院後,李NN常常来看我,院长让她帮我取名──李逢时就是她给我取的名字。
李NN在我两岁时去世,也没有人要领养我,而我发现自己有个可怕的能力:当我直视他人双眼,对方就会失去意识。第一次发现是因为我弄晕了我的室友,他昏睡了整整两天,醒来之後马上指控我企图谋杀他,给他下药,院长不相信,把他换到其他房间,可是到最後没有人敢跟我同房。
去上学以後,为了隐藏我这糟糕的能力,每当有人和我说话,我就低着头不看对方的眼睛,没想到却演变成「李逢时胆小又懦弱」,我成为校园恶霸们的出气包,谁不高兴就整我、打我、玩我,其中乐此不疲的就是王超跟他的跟班。
「嘿嘿,李逢时,我们来b赛!」王超的手掌重重拍在我肩膀上,「一分钟内谁游的b较远,谁就赢,输家请喝酒!」
「可是酒从哪买来啊,老大?」王超的小跟班阿昌问。
「阿佑家开杂货店,你北七喔!」王超用力巴了阿昌的头,旁边另一个小跟班阿佑哈哈大笑。
「怎样,李逢时,b不b?」王超走到我面前,两只手紧紧按住我肩膀,像是在对我说:「你敢说不就完蛋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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