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报纸从盖士镇再到普拉什,再来到自己手中,延时起码一个礼拜。
但这些东西依然有价值,至少也比第二大明帝国的邸报靠谱。
接下来,朱富贵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亲力亲为到这种地方来了。
相反的,更加要紧的是看牢唐纳德这一张牌。
这个犹太人依然并不可靠。
所以朱富贵才会特意在他面前烧掉一家书店。
既然他把朱富贵当做了黑帮份子,那么朱富贵索性也给自己打成黑帮人设好了。
一个思维正常的美国人,敢骂美国总统,也敢骂大清国的皇帝,但绝对不敢得罪黑帮大佬。
朱富贵记得,在后世的墨西哥,就有一个这么憨逼的网红,在社交平台上指名道姓地辱骂了一位通缉大佬。
最终这个小网红走得很不安详。
这个时代的美国比后世的墨西哥还乱,像唐纳德这种爱财惜命的人,懂得自己该怎么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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